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 收件時間:115年11月2日(一)~115年11月6日(五)12:00 ,逾時恕不受理。作品請於收件時間親自繳交給各班美勞老師(低年級請交給導師或美勞老師)。每人繳交3件作品,未達三件,無法參賽。
二、 作品送件須知:
(一)作品規格:
1. 學生個人創作,主題及材料不拘(含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畫、 設計、電腦繪圖……等)以平面創作為主。
2.立體作品請將作 品前、後、左、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 底紙上送件。
3.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,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(水墨作品務須襯底)。
(二) 低年級導師和美勞老師統一造冊後將學生作品與班級名冊於115年11月7日(五)當日16:00前送教務處教學組,逾時不候。
(三) 經由校內初審後,獲得金牌者將參加臺北市決選(由教務處通知),請完成下列事項:
(1)填寫完整兒童美術創作展報名表。
(2)作品若為8開尺寸,需裱貼於4開有色底紙上。
(3)水墨作品需襯底。
(四) 作品標籤可自行下載、列印或至教務處領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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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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